2021年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屋交易和住房租赁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
2.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监管、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3.承担新建商品房交易的房源核验、购房资格审核以及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新建商品房在建工程和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的事务性工作;
5.承担楼盘表建立、房屋面积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提供已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交易信息查询有关事务性工作;
6.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公益性任务等。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2021年实有在职人员50人,临聘人员38人,退休人员76人。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住房租赁事务部;3、预售资金监管事务部;4、房屋面积数据事务部;5、交易一部;6、交易二部;7、交易三部;8、交易四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63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37.1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45.42万元,主要是(1)单位各类人员较2020年合计增加4人(在职人员因调入增加2人,临聘人员因辞职减少1人,退休人员增加3人),且2021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标准调整,使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安排增加384.08万元;(2)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使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收入安排减少3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安排减少0.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637.1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637.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45.42万元,主要是(1)单位各类人员较2020年合计增加4人(在职人员因调入增加2人,临聘人员因辞职减少1人,退休人员增加3人),且2021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标准调整,使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安排增加384.08万元;(2)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使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收入安排减少3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安排减少0.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637.1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637.18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275.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36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6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房产无图区基础测绘及修补测、办公设备购置、业务资料印刷、档案库房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法制建设及法律风险防范、河西和德政园办公楼运转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81.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8.41万元,下降17.5%,主要是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为落实跟进中央、省财政关于“过紧日子”的政策部署,2021年的公用经费在去年基础上进行了压减,使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7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及考虑当前疫情形势,进一步压减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与职能职责相关的业务工作会议,人数2000人左右,内容为场租费、资料费等;培训费预算22万元,拟开展业务、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干部教育、党建党史、团建等培训,人数450人,内容为场租费、资料费、授课费、培训工作餐费等;我单位没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的计划安排,经费预算0万元。三类会议计划如下:召开与职能职责相关的业务工作会议,预计费用4万元;培训计划如下:1.开展中心组(扩大)学习、党史教育培训,预计费用10万元;2.开展业务考察学习培训,预计费用4万元;3.开展干部培训,预计费用3万元;4.开展各类业务及综合能力提升等培训,预计费用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0.1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其中1辆公车为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公车已报废,待下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3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5.18万元,项目支出36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