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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财务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1-03-10 09:00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包括专业规划在内的城市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2)指导、监管、协调城市建设资金投融资工作;负责管理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检查、监督、审计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市级政府投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查。

(3)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负责商品房屋预售许可、销售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负责指导监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和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住宅产业化工作。

(4)承担城区供水、排水、节水、防涝排渍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和中水利用等职责;负责指导和监督以城区市政道路为载体的雨水管网、雨污合流管网以及除压力干管之外的污水收集管网的管理维护工作;承担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

(5)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和指导责任,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本市建设项目的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承担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管理。

(6)承担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和备案工作;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混凝土生产等行业的监管;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等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备案、工程造价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有形建筑市场。

(7)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贯彻执行,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牵头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备案;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认定。

(8)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

(9)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牵头推进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负责全市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10)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方案审查、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以及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11)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落实住房保障建设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的协调和监督工作;承担市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处理住房改革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1年我单位编制人数150人,实有在职人数145人,中高级政府雇员12人,临聘人员37人、离退休人员190人。内设29个处室,包括办公室、研究室、房地产开发管理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物业监管处(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房屋安全管理处(长沙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建筑行业管理处、建设市场管理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应急管理办公室)、勘察设计处、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总工室总工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办公室)、村镇建设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处、机场建设协调处、供水管理处、排水管理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住房保障规划项目处、保障性住房指导监管处(长沙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处、法制处、信访处、计划财务审计处、宣传教育处、组织人事处、高铁新城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6,90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0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6.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标准调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安排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6,902.0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902.0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6.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标准调整,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902.0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902.05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6,069.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832.5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32.50万元,主要用于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工作、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救济、法制建设诉讼、建设领域行业监管检查供水与污水行业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行政审批档案整理、建设工程消费设计审查服务、住房保障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67.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7.52万元,下降20.10%主要是本年度公用经费人定额调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2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14.34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为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3.20万元、压减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压减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3.14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34.30万元,拟召开业务、党务、行业、考核等会议,人数3300人,内容为为场租费、会议工作餐费、资料费、评审费等;培训费预算53.50?万元,拟开展业务、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党建、团建等培训,人数3000人,内容为场租费、资料费、授课费、培训工作餐费;拟举办“节水宣传周”节庆活动,经费预算5万元。三类会议计划如下:本单位工作大会、干部考核任职大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及审计、督查会议6万元,住建部各类业务检查、调研研讨、传达政策会议8万元,召开落实中央、省、市政府部门相关业务工作要求会议5万元,权限内建筑业资质评审会等推进相关业务工作会议6万元;与职能职责相关的业务工作会议等9.3万元;培训计划如下:本部门中心组(扩大)学习、主题教育培训6万元;落实中央、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业务培训5万元,提升业务技能培训6.50万元,干部教育培训5万元,团队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培训3万元等,参加住建部及所属各机构各类业务交流研讨培训3万元;参加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厅、政协、党校组织的提升行政能力、加强能力建设、发展创新等专题培训25万元。“节水宣传周”节庆活动计划如下:主要是参观水厂、水库计量站、泵房活动,服务进社区、家庭活动,户外媒体宣传活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5.0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8.9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86.0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90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9.55万元,项目支出832.50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695.70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170万元;住房保障工作专项60万元;行政审批案卷档案整理专项经费60万元;住建局系统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188万元;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工作经费58.90万元;建设领域行业监管检查工作经费158.8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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