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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决算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财务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3-11-07 14:26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包括专业规划在内的城市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二)指导、监管、协调城市建设资金投融资工作;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检查、监督、审计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市级政府投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查。

(三)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负责商品房屋预售许可、销售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负责指导监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和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住宅产业化工作。

(四)承担城区供水、排水、节水、防涝排渍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和中水利用等职责;负责指导和监督以城区市政道路为载体的雨水管网、雨污合流管网以及除压力干管之外的污水收集管网的管理维护工作;承担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

(五)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和指导责任,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本市建设项目的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承担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管理。

(六)承担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和备案工作;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混凝土生产等行业的监管;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等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备案、工程造价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有形建筑市场。

(七)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贯彻执行,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牵头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备案;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认定。

(八)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

(九)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牵头推进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负责全市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十)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方案审查、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以及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一)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落实住房保障建设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的协调和监督工作;承担市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处理住房改革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研究室、房地产开发管理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物业监管处、房屋安全管理处、建筑行业管理处、建设市场管理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勘察设计处、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总工室、村镇建设处、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处、机场建设协调处、供水管理处、排水管理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住房保障规划项目处、保障性住房指导监管处、园区建设处、督查考核处、信息处、法制处、信访处、计划财务审计处、宣传教育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18,265.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63.62万元,减少1.1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合计减少16,851.76万元,主要原因是:(1)按实际结算情况减少安排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外税费1,458.17万元;(2)建筑业引导专项资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资金因政策到期本年度未安排资金,分别减少1,995万元、482.23万元;(3)长沙市村镇建设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上年度已完成验收付款,本年度减少安排经费231.33万元;住建业务监管平台(一期)项目建设、诚信一体化监管系统升级项目建设上年度已完成尾款支付或者本年度暂未付款,减少支出117.10万元;(4)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安排资金减少1,428.64万元,其中:住房城乡建设省级引导资金787.78万元,2021年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投资示范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454万元,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186.86万元;(5)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去年已完成,减少相关工作经费及节水型城市奖励资金支出278.92万元;(6)综合管廊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土建职称考试组考经费本年度均只安排当年度资金,比上年分别减少9,516.71万元、332.46万元;(7)减少市政基础设施课题研究经费及精美长沙课题研究等相关经费316.63万元;(8)减少上年度因实际工作需要追加的自然灾害综风险普查经费99.07万元;(9)减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经费、行政审批案卷档案整理专项经费、新型城镇化工作经费、住建执法升级系统等项目经费支出270.59万元;(10)本年度基本支出减少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因津补贴、基础绩效降标及人员调出等减少313.73万元、公用经费因压缩运行开支减少11.27万元。

2.?合计增加14,288.15万元,主要原因是:(1)污水处理运行费及污泥处理费本年度按实结算,增加11,191.46万元;(2)施工图审查费累计去年四季度未付部分及本年工作量部分增加1,275.30万元;(32022年新增长沙自建房指挥部工作经费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809.88万元,该项工作为今年重点工作;(4)按进度新增支付两项信息系统建设费用:在建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资金272.96万元;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经费279.60万元;(5)追加抚恤金及丧葬费(项目支出部分)151.05万元。(6)新增第二批信创产品单位应支付资金121.09万元;(72021年督查激励奖励资金、住建系统信息化运行维护(含2016年后新上线系统运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服务经费等增加支出186.8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18,26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265.1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18,26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1.84万元,占2.89%;项目支出211,953.30万元,占97.1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8,265.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97.68万元,减少1.13%,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合计减少16,785.83万元,的主要原因是:(1)按实际结算情况减少安排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外税费1,458.17万元;(2)建筑业引导专项资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资金因政策到期本年度未安排资金,分别减少1,995万元、482.23万元;(3)长沙市村镇建设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上年度已完成验收付款,本年度减少安排经费231.33万元;住建业务监管平台(一期)项目建设、诚信一体化监管系统升级项目建设上年度已完成尾款支付或者本年度暂未付款,减少支出117.10万元;(4)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安排资金减少1,428.64万元,其中:住房城乡建设省级引导资金787.78万元,2021年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投资示范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454万元,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186.86万元;(5)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去年已完成,减少相关工作经费及节水型城市奖励资金支出278.92万元;(6)综合管廊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土建职称考试组考经费本年度均只安排当年度资金,比上年分别减少9,516.71万元、332.46万元;(7)减少市政基础设施课题研究经费及精美长沙课题研究等相关经费316.63万元;(8)减少上年度因实际工作需要追加的自然灾害综风险普查经费99.07万元;(9)减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经费、行政审批案卷档案整理专项经费、新型城镇化工作经费、住建执法升级系统等项目经费支出204.66万元;(10)本年度基本支出减少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因津补贴、基础绩效降标及人员调出等减少313.73万元、公用经费因压缩运行开支减少11.27万元。

2.合计增加14,288.15万元,主要原因是:(1)污水处理运行费及污泥处理费本年度按实结算,增加11,191.46万元;(2)施工图审查费累计去年四季度未付部分及本年工作量部分增加1,275.30万元;(32022年新增长沙自建房指挥部工作经费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809.88万元,该项工作为今年重点工作;(4)按进度新增支付两项信息系统建设费用:在建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资金272.96万元;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经费279.60万元;(5)追加抚恤金及丧葬费(项目支出部分)151.05万元。(6)新增第二批信创产品单位应支付资金121.09万元;(72021年督查激励奖励资金、住建系统信息化运行维护(含2016年后新上线系统运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服务经费等增加支出186.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19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1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580.09万元,减少17.0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合计减少29,676.78万元,的主要原因是:(1)按实际结算情况减少安排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外税费1,458.17万元;(2)建筑业引导专项资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资金因政策到期本年度未安排资金,分别减少1,995万元、482.23万元;(3)长沙市村镇建设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上年度已完成验收付款,本年度减少安排经费231.33万元;住建业务监管平台(一期)项目建设、诚信一体化监管系统升级项目建设上年度已完成尾款支付或者本年度暂未付款,减少支出117.10万元;(4)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安排资金减少1,428.64万元,其中:住房城乡建设省级引导资金787.78万元,2021年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投资示范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454万元,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186.86万元;(5)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去年已完成,减少相关工作经费及节水型城市奖励资金支出278.92万元;(6)综合管廊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土建职称考试组考经费本年度均只安排当年度资金,比上年分别减少9,516.71万元、332.46万元;(7)减少市政基础设施课题研究经费及精美长沙课题研究等相关经费316.63万元;(8)减少上年度因实际工作需要追加的自然灾害综风险普查经费99.07万元;(9)减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经费、行政审批案卷档案整理专项经费、新型城镇化工作经费、住建执法升级系统等项目经费支出204.66万元;(10)本年度基本支出减少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因津补贴、基础绩效降标及人员调出等减少313.73万元、公用经费因压缩运行开支减少11.27万元。

2.合计增加3,096.69万元,主要原因是:(2)施工图审查费累计去年四季度未付部分及本年工作量部分增加1,275.30万元;(32022年新增长沙自建房指挥部工作经费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809.88万元,该项工作为今年重点工作;(4)按进度新增支付两项信息系统建设费用:在建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资金272.96万元;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经费279.60万元;(5)追加抚恤金及丧葬费(项目支出部分)151.05万元。(6)新增第二批信创产品单位应支付资金121.09万元;(72021年督查激励奖励资金、住建系统信息化运行维护(含2016年后新上线系统运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服务经费等增加支出186.8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192.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0万元,占0.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万元0.022%节能环保支出93.24万元,0.072%城乡社区支出128,955.67万元,99.8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24万元,0.009%住房保障支出68.43万元,0.0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96万元,0.00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34.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9,19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6.12%,其中:

120103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下达信访工作考核奖励2万元。

2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下达我局离退休人员逝世抚恤金及丧葬费。

3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经检监察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下达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办公经费。

420131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下达春节离退休干部慰问经费。

520132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下达市直机关单位子女统筹医疗补助经费。

62013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下达烈士纪念日舞台搭建费用。

72080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下达军转干部慰问、大病互助、解困资金等。

82082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下达春节慰问费。

9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水体-污染防治-水体。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转移支付追加下达2019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奖励资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10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5,300.71万元,支出决算为6,29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相关绩效等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1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833.44万元,支出决算为85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了督查激励奖励资金、去世人员抚恤金。

12212010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了去世人员抚恤金及丧葬费。

13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了第二批信创产品专项经费121.09万元,物业管理专项工作经费25万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50万元。

14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48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市财政局追加下达局机关公共项目资金,其中:施工图审查服务费5,944.81万元;污水及污泥处理运行费93,868.84万元;精美长沙建设(工作、宣传、课题)经费387.09万元;(2)市财政局追加下达局机关PPP项目资金,其中: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可行性缺口补贴10,483.29万元、湖南省长沙市敢胜垸、苏托垸污水处理PPP项目9,000.00万元;(3)市财政局追加下达局机关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其中:自建房指挥部工作经费及安全检测鉴定经费760.18万元、土建工程职称考试组考费312.15万元、在建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资金330.98万元、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经费279.6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课题研究经费71.85万元、抚恤金及丧葬费统项目经费40.39万元、村镇建设工作经费5.69万元、2021年度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奖励经费5万元。

15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转移支付省级引导资金(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26.28万元。

16215079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发放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及补贴。

172210199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转移支付资金调剂用于2016年后新上线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经费68.43万元。

1822401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其他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奖励经费0.9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11.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67.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44.13万元占基本支出7.04%,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4万元,完成预算的30.1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相关部门未组织进行出国考察活动,未发生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去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相关部门均未组织进行出国考察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39.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今年外地来我局学习调研大幅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2.71万元,减少58.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今年外地来我局学习调研大幅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3.93万元,减少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49万元),完成预算的38.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控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5万元,增长21.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局2021年新增1台公务用车增加了燃料等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万元,占11.8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49万元,占88.1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发生相关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个、来宾13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部门、其他省、市级部门单位或者省内其他地级市、区县的相关团队来我局调研、学习、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我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9万元,主要是公务车燃料费、保险费、车辆维修等支出,截止2022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072.8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89,07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9,072.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121499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07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拨付局机关公共项目污水处理运行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44.13万元,与年初预算436.08万元相比,增加8.05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考和调入人员人数大于退休、调出人数,市财政按新增人员追加了定额公用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27万元,降低2.47%。主要原因是:践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2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5万元,项目支出14.34万元),用于召开本部门工作大会、干部考核推荐大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及审计、督查会议;参加住建部各类业务检查、调研研讨、传达中央及省市政策会议;召开落实省、市政府部门相关业务工作要求会议;推进住建相关业务工作会议等会议,人数1450人,主要支出内容为会议场租费、会议餐费、会议住宿费、会议资料及印刷费、评审劳务费;开支培训费1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8万元),用于开展党组及党务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工勤人员培训,人数680人,主要支出内容为培训场租费、专家授课费、培训资料费、培训交通费、培训餐费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2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77.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65.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0.6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51%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以优先重点、统筹兼顾为原则,结合全年工作计划,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综合考量,全力优化、细化预算,力求更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为各项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资金基础。同时,我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工作建设,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范围和标准列支,各项经费严格按照财经文件和纪律执行,不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既保障了机关的各项基本支出运转,也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2022年,我局大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城区防涝排渍安全、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聚焦重大市政项目建设、聚焦城区断头瓶颈路打通、保持市场平稳健康态势、着力构建三房政策体系、坚决推进保交楼任务、推动小区治理提档升级、推动供水管理提质增效、推动村镇建设提标扩面。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大力优化住建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项绩效目标顺利完成,持续为推进住房及城镇建设事业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9.40分,等级为。下面从六个方面来说明我局2022年绩效的实施效果。

一是运行成本上,2022年度,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在保障本单位履行职能职责所必需经费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开支,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将单位运行成本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二是管理效率上,健全单位内控制度,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效能;健全服务体制机制,推动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强化了行业管理效能。牵头推动新城建试点,启动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建设,建设工程智慧监管系统、排水与污水处理智慧管理系统、城镇供水监管系统实现试运行。推进城市生命线管理系统建设,住建领域智慧化、数字化、信息化能力稳步增强,提高了单位总体工作效率。

三是履职效能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四查、四改、四帮、四治,先后落实两轮排查一轮核查,开展一轮隐患整治深化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建设,成功应对强降雨,城市供水经受旱情大考。坚决推进保交楼重大任务,以竣工交付为目标,实行专班推动”“一企一策、一楼一策”“四方见面等机制,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深化大质安监管格局,围绕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开展多类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层层递进深化建安领域风险隐患综合治理。专项推进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两违清查等任务,排查高层建筑外立面潜在安全隐患,逐步推进整改。坚持地上地下统筹推进,铺排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超600个。与各市直部门和平台公司等主体单位一道稳投资、抓项目、优服务、促进度,湘雅路隧道等4条过江通道超额完成投资目标;轨道交通6号线实现载客运营,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开通试运行;打通湘江新区谷丰路等多条断头路、瓶颈路,做大城区支撑更足,做优片区连通更畅,做精市区配套更优。

四是社会效应上,我们回应民声、纾解民困,合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住房保障扩面提效,超额完成国家住房租赁试点建设任务。稳步实施小区治理和既有小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打造了一批亮点工程和示范小区,以党建聚合力工程为统领,打造红色小区、红色物业。完成增设既有多层住宅电梯任务数,工作经验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实施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户表改造。创新成立长沙市供水行政执法综合办公室,对用水违法行为进行高压打击。努力建设和美乡村,持续巩固19个市级特色小城镇,出台长沙市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住房建设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培训乡村建设工匠,农村危房保持动态清零

五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加快建筑业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湖南省绿色建造试点城市,新增2家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3个项目获鲁班奖,79个项目获省优质工程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加快省市工程建设审批系统深度融合,连续四年获评全省工改工作优秀单位。长沙市获评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上,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机制,单位职工提升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技能,增强服务效率,为企业舒难解困,获得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局机关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自评结果情况详见附件2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精准,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2022年局机关预算执行率不到95%。主要原因系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如:住房保障工作经费执行率为92%,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经费执行率为87.01%,行政审批案卷档案整理专项经费、法治建设及诉讼费执行率均未超过50%

2)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本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以下薄弱的地方:绩效目标设置的水平有待提高。本局绩效目标设置以财务人员和业务处室相关人员为主力,两者均属于非专业人士,造成了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不能全面考核项目的实施效果,削弱了绩效考评的作用。绩效管理工作重心需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局在以往的绩效管理工作中,更加注重绩效结果的评价,在今后的绩效管理工作中,在开展好绩效结果评价的同时,应当加强绩效过程(运行监控)管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资金管理方面

资金支付不及时。2021年实施的既有小区品质提升项目奖补资金因疫情防控,导致许多工作无法开展,延误了2021年既有小区奖补资金的核算工作,2022年度未及时将市级奖补资金拨付至区县,后于20233月拨付。

3.项目管理方面

既有住宅安装电梯市级补助项目市级资金与区县配套资金未及时进行结算。因区县在资金使用时统筹使用,未严格按比例进行配套,优先使用市级资金,项目又为延续性项目,每个项目年度未进行结算,导致两级资金实际使用金额结算存在难度,截至评价工作日两级资金仍未完成结算。

4.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通过向第二批信创产品专项经费项目的受益对象进行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使用对象满意度为85%。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原因系第二批信创产品使用对象对产品使用性能还未完全了解,使用习惯还需培养,且产品的适配软件有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五、20103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六、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20131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20132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2013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2080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2082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十三、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212010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十七、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九、2121499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安排的支出: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其他支出。

二十、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215079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2210109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反映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22401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其他应急: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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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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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财务审计处
202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