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我局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市建筑市场(不含湘江新区、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和物业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对其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执法措施;集中行使市城管局委托的相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加挂协调指导科)、人事教育科、法规科、纪检(监察)室等4个科室,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机动等6个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505.9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5.9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6.39万元,主要是(1)2021年新增人员的调入引起的基本支出的增加,以及在职人员工资调整、社保和公积金缴费标准调整而增加的人员经费;(2)2021按市财政局要求,公用经费在去年基础上压减20%。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505.9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505.9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6.39万元,主要是(1)2021年新增人员的调入引起的基本支出的增加,以及在职人员工资调整、社保和公积金缴费标准调整而增加的人员经费396.31万元;(2)2021按市财政局要求,公用经费在去年基础上压减20%,共减少39.9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05.9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505.90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351.37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54.53 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54.5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住建领域执法服务工作,包括建筑市场执法、房地产市场执法监管、招标投标专案办理、执法宣传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50.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9.92万元,下降13.76%,主要是2021按市财政局要求,公用经费人均定额调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39万元,主要是去年我局购置两台公车,今年无新车购置。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执法服务座谈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场租费、资料费等;培训费预算14万元,拟开展两次执法人员业务、干部职工教育、党建等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场租费、资料费、授课费、培训工作餐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拟举办三类会议计划如下:执法服务约谈会3万元。
拟举办培训计划如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平台培训1万元、党员教育培训1万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1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5.7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1.2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4.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1.37万元,项目支出154.53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