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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11-07 14:31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运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具体承担全市建筑市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建筑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机构等单位的市场行为进行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具体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估价、经纪等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集中行使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部分行政处罚权。

(五)指导和协调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协调指导科)、人事教育科、法规科、纪检(监察室等4个科室,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机动等6个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61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54万元,减少2.73%,主要是因为:(1) 人员绩效工资减少引起的基本支出的减少,在职人员社保和公积金缴费标准调整而减少的人员经费2)补发退休人员2021年退休补贴引起的基本支出的增加;(3)减少了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引起的公用经费减少;(4新增项目经费手持终端服务费(含维修费)预算25万元,追加执法专项经费预算4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61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9.8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61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3.66万元,占92.13%;项目支出206.21万元,占7.8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1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54万元,减少2.73%,主要是因为:(1) 人员绩效工资减少引起的基本支出的减少,在职人员社保和公积金缴费标准调整而减少的人员经费2)补发退休人员2021年退休补贴引起的基本支出的增加;(3)减少了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引起的公用经费减少;(4新增项目经费手持终端服务费(含维修费)预算25万元,追加执法专项经费预算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3.54万元,减少2.73%,主要是因为:(1) 人员绩效工资减少引起的基本支出的减少,在职人员社保和公积金缴费标准调整而减少的人员经费2)补发退休人员2021年退休补贴引起的基本支出的增加;(3)减少了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引起的公用经费减少;(4新增项目手持终端服务费(含维修费)执法专项经费预算追加引起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2,619.8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4.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1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其中:

212010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564.48万元,支出决算为2,61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相应社保公积金的增加,人员退休及调出补缴职业年金,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3.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3.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9.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9万元,完成预算的76.4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本年度未预算且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等,无差异,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未安排此项预算,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根据单位预计发生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单位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未发生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均未发生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无增减发生,公务接待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支出,践行“过紧日子”要求,均未发生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计划,实际未产生公车购置费用,与上年相比,无差异,原因是根据单位公车实际使用情况无公车报废及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9万元,完成预算的7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车管理,实际发生费用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1.10万元,减少4.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69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无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9万元,主要是公务车的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路桥通行费及其他支出,截止2022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2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2年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无召开会议费用;开支培训费开支1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安排1.99万元,项目支出中安排11.65万元,用于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廉政党课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1195人次,内容为授课费、场租费、餐费、交通费、住宿费、其他费用等。具体情况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年初预算16万元,年终决算为11.11万元,人数为1020人次,内容为授课费2.35万元、场租费4.35万元、租车0.24万元、其他费用(矿泉水和资料)0.8万元、餐费3.37万元;廉政党课培训年初预算0.5万元,年终决算0.4万元,人数为104人次,内容为授课费0.4万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年初预算2.5万元,年终决算2.13万元,人数为71人次,内容为授课费2.13万元。2022年本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0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3.08%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运行成本上,2022年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政策,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开支,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将单位运行成本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二是管理效率上,完善单位内控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流程,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效能;健全服务体制机制,推动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探索监管执法联动,住建执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获评2021届湖南省文明窗口示范单位”“长沙市扫黑除恶斗争优秀集体”“无烟单位”。三是履职效能上,强化改革创新,探索建好住建执法的“新机制”,强化专项整治,坚决守好监管执法的“主阵地”,强化基层基础,切实打好规范管理的“组合拳”,通过积极探索住建行政执法新路径,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效率和执法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全市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立案处罚工作,实现了对建设市场、房地产市场和物业行业的高效监管。四是社会效应上,高效做好接访应诉,在提升诉求响应率、问题解决率、在线办结率和回访满意率上下功夫,共办结各类投诉2006件。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全力配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累计整治围墙围挡面积10.21万平方米,更换、新增公益广告面积14.40万平方米,覆盖裸土面积约137.28万平方米。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承办普法宣传月活动,向执法对象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知法守法意识。五是可持续发展上,全力遏制违法建设,认真落实“两违清查”“打非治违”要求,重点查处违法施工、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三包一挂”等行为,消除了非法施工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整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扎实开展局管工地隐患排查,加大案件自查力度,对建设行业起到了“以案释法”的警示作用。大力推进房地产整治,扎实开展招标投标整治,对重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及专项检查,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出租“格子房”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平安守护”物业专项执法,督促问题项目整改。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上,我局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以严格执法维护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以广泛普法提升责任主体守法意识,以优质服务促进住建行业规范有序,获得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服务回访,服务对象反馈评价的满意度和廉洁度保持“零差评”的记录。

重点项目执法专项经费预算194.53万元,实际支出188.06万元,执行度达到96.7%主要用于今年我局组织的执法宣传、执法培训、执法检查误餐、执法租车、案件办理、法律顾问及诉讼等相关费用的开支。通过认真组织实施,该项目整体上能够按照工作进度支出,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厉行节约,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用过程中,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保障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推进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如期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9.7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年中存在经济科目需要调剂的现象,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费用支出与预算经济科目支出存在差异,需要在同类别经济科目下调剂才能完成实际支付。2.缺乏绩效自评专业性人才。财务人员隶属于办公室,承担着财务、绩效及其他综合性工作,人少事多,参加绩效自评专业性培训少,一定程度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高质量开展,缺少既懂政策又熟悉业务的绩效自评人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2120106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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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
202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