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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决算公开

时间:2022-09-28 16:41:46来源:市知识产权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概况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的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有关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负责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快速预审服务和快速确权前置服务;负责维护市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服务平台和远程审理平台,提供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技术跟踪、咨询、预警等公共服务;负责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承办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负责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动态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完成市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公益性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文简称“保护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审确权部、维权援助和协同保护部、预警部。

(2)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仅包括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63.6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91万元,增加3.0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85.74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62.8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63.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3.6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6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01万元,占77.00%;项目支出175.59万元,占23.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63.6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91万元,增加3.0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85.74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62.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91万元,增加3.0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85.74万元;二是上年含代拨省知识产权局项目支出,本年该项目已完结无经费列支,导致项目支出减少62.8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3.61万元,占10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3.96万元,支出决算为76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08.21万元,支出决算为58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离职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5.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6.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6.57%。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与其他省市知识产权部门公务交流活动减少,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接待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交流。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接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10万元,增加20.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人次略有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上年相比两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都为0.00万元,减少0.0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6.57%,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交流。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个、来宾33人次。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部门交流活动餐费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个、来宾3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更新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保护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决算数均为0.00万元。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15万元,用于召开项目评审会,人数8人,内容为餐费、专家评审费。

开支培训费30.30万元,用于长株潭地区专利侵权判定及专利检索实务培训、2021年海外知识产权主题培训、国家局专利审查中心新进人员专利预审培训等,人数613人,内容为交通费、住宿费、场租费、餐费、专家授课费等。

2021年本单位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保护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763.61万元,涉及项目4个,无重点项目,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组织对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3.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整体支出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的各类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保护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40分。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83.96万元,执行数为763.61万元,完成预算的97.4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高标准推进了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及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全链条服务等业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三高四新”战略顺利实施注入了强劲动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预算项目绩效指标不完整;二是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总结部门预算项目实施成果,科学合理的设置各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指标。二是合理估算所需政府采购事项及金额,提高政府采购执行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反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支出。

1、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