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13 09:52:35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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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市政府物流口岸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物流、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优化物流、口岸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物流与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物流产业发展和口岸建设发展战略,编制全市物流产业发展和口岸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牵头负责全市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统筹推进城市共同配送和城乡高效配送工作;统筹推进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指导先进运输方式、先进物流技术和先进物流装备的推广工作;协同推进供应链体系建设,探索现代物流管理模式;负责物流专项资金的审定和申报;研究分析物流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全市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3.指导、协调全市物流园区的发展;牵头协调重大物流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和推进重大物流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商贸物流的安全监督管理;牵头全市物流行业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全市企业物流的服务外包工作,推动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4.协调推进物流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物流枢纽的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区域内和跨区域物流合作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物流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5.组织拟订多式联运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航空、铁路、水路、公路等物流通道的开通,参与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政等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和衔接工作;负责推进联运转运衔接设施的建设工作。
6.负责拟订全市口岸经济和口岸物流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市水运、港口发展规划、农村公路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口岸开放或关闭调研、论证和报批工作,协调指导口岸单位完善口岸设施及功能。
7.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参与编制全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班线和其他类型城市客运交通等行业专项规划。
8.协调长沙航空口岸的管理,牵头组织开通国际(地区)客货运航线、航班的规划、招商、报批、政策制订等相关工作。
9.组织开展本市口岸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开展口岸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提出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10.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口岸作业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指定监管场所的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11.牵头推进口岸信息化规划、开发、运营等工作,推进中国(长沙)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与推广应用,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提供通关便利化服务。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关于物流、口岸管理的职责分工。
(1)市政府物流口岸办负责全市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牵头组织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以及市本级物流专项资金的审定和拨付;负责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提供通关便利化服务;牵头指导全市企业物流的服务外包工作,推动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重大物流项目的立项审批,会同市政府物流口岸办向上级申报和争取物流专项资金及重点项目。
(3)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商贸企业物流的服务外包指导工作。
(4)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和标准,负责承接国家交通运输部相关试点工作。负责货运站(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货运场站和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货运站(场)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企业物流的服务外包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办内设处室7个,在职人员30人,无下属事业单位,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处室分别是综合处、规划政策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物流产业处、临空发展处、多式联运处、口岸管理处、机关党组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24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44.9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85.66万元,降幅4.19%。主要是部门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24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4.9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5.66万元,降幅4.19%。主要是部门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24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4.93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29.7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415.1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5.18万元,主要用于物流与口岸规划、招商引资、业务培训、宣传调研、物流安全监管及产业发展和口岸联检单位的行政运行保障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77.86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1.22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5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5万元,降幅39.68%。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购置公务用车1辆,2025年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3.7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9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76.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24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75万元,项目支出3415.1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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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