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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批复表)

来源:长沙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9-27 10:39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起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市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和信息监测制度。

(六)拟订由市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负责建立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区县(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卫健委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共有6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处)、基金监管处和机关党组织(人事处)。根据编委核定,市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

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原单位名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为市人社局下属二级机构)内设机构共有14个(综合部、财务部、门诊统筹部、稽核部、费用结算部、生育保险部、个人账户部、离休人员医保部、城乡居民医保部、职工医保部、机关事业单位医保部、救助部、长期护理险部、医药价格服务部),编委核定编制85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局机关:长沙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局属事业单位1个: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554.25万元。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54.2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5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8.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2.60%;项目支出444.1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7.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50.68万元,支出总计2552.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2.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2.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2552.6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局机关本年的预算为年中编制,2019年度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84.85万元,长沙市医疗保障局支出决算为255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二是机构改革中从其他单位划入财政拨款。

其中,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884.8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二是机构改革中从其他单位划入财政拨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7.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1.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局机关本年的预算为年中临时新增,2019年度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万元,较上年增长90%,完成预算的132%。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的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二是机构改革中从其他单位划入财政拨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79万元,占8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万元,占13.45%。无公务车辆购置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为7.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7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医保事务中心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批次、61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局机关未参加

预算绩效管理,局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预算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29万元。本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据。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25万元,用于召开医疗保障监管工作会议,人数81人,内容为布置2020年医疗保障监管工作以及进行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没有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支出,也没有授予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长沙市医保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内设6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处)、基金建管处和机关党组织(人事处)。根据编委核定,市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

车辆配备情况:我局目前暂未配备公车。

2、单位在职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事业编制22人,实际在编人数19人,合同工编制27人,现有政府雇员2、编外合同制人员27人。

3、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起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市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和信息监测制度。

(6)拟订由市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7)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负责建立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区县(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卫健委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因此未编制2019年度部门预算,本年度我单位预算经费来源之一为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费划转,及我局成立临时申请的项目经费,以及上级部门划入的项目经费。

(二)预算执行情况

从收入支出结构来看。本年收入545.0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支出54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06元(人员经费191.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9.70万元),占总支出的41%,项目支出323.95万元(人员经费263.9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60.06万元),占总支出的59%。

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因我局为新组建单位,故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少,本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车运行与维护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50万元。

会议费支出为3.0元。

培训费支出0.39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项目经费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为今年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项目经费结转,项目经费年末无结转。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局系统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操作流程;在“三公经费”的控制方面,继续认真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规定,严格经费管理,确保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一)基本支出

2019年我局基本支出决算数221.06万元,具体情况:人员经费188.47万元(基本工资32.24万元,津贴补贴28.02万元,奖金66.3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7.91万元,住房公积金30.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7万元(办公费4.44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1.17万元,公务接待0.5万元,会议费2.25万元,租赁费0.32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0.98万元,8.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我局项目支出323.95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60.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3.9万元(办公费10.4万元,咨询费194.33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2.93万元,维修费9.98万元,会议费0.75万元,培训费0.39万元,劳务费5.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72万元)。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单位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只有零余额账户,资产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对于固定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我单位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财务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设置资产预算编制、产权登记、资产记录、日常管理、统计分析等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固定资产管理遵循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处置固定资产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的配置、处置等内部审核及向财政等部门的对外报批工作;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组织工作;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理所有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建卡、编号、领用、调拨、处置内部审核等手续以及实物清查盘点工作。

人事部门在办理工作人员退休、调离等人事异动审批手续时,需由当事人提供固定资产移交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监察部门对固定资产采购及其他管理工作具有全程监督职责。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审核审批,具体措施如下:

1、实行“事前申报,一事一报”制度,确保经费支出的事前控制。

2、实行重点管控,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一是对于公务运行与维护费,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派车审批,修车报批制度;二是对公务接待费,实行定点接待,对口接待,按标准接待,与公务无关的不予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三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3、严格审批程序,控制经费支出。一是严格按年初预算和资金使用进度开支各项经费,做到不违规用款,不超标准用款。二是严格审核原始单据,要求客观、真实、完整。三是严格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没有按规定及程序审批,不予报账,超预算的不予报账。

(二)着力规范制度,不断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探索建立新的医保制度,坚持走规范发展路线,不断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一是探索长护制度建设。按照年初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二是清理医保文件政策。对2000年我市建立医保制度以来的所有医疗保险的文件(共计221个)进行集中清理。三是建立待遇清单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市相关医保政策规定,制定我市医保待遇清单,确定基本保障内涵,厘清待遇支付边界,明确政策调整权限。

(三)坚持民生为本,持续提高医保待遇水平

2019年,国家和省出台了一系列待遇调整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根据群众诉求,持续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一是统筹提高大病待遇水平,解决大病需求。二是继续完善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解决小病慢病门诊需求。三是回应群众诉求,完善特殊病种门诊政策。四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的工作要求。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医保工作取得飞速发展和巨大成效的同时,新医改背景下对医保部门的设备、队伍、制度和经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仍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人员配备不足,部门职责还有待进一步理顺,服务承载能力受限。一是人员欠缺的问题依然存在。我单位作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新机构三定方案确定了我局的职能职责,但人员编制数明显偏少,尤其是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等岗位缺少必要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经常需要身兼多职,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人少事多、人员经费不足是今后工作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所在。

(二)基金监管形势越来越严峻,医保管理水平有待继续提升。尽管在目前的高压态势下,欺诈骗保行为得到一定遏制,但盗刷冒刷社保卡、伪造虚假票据报销、恶意挂床住院等长期以来存在的现象不可能立即消失,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仍然花样频出,且主体多、环节多、行为隐秘性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打击治理欺诈骗保形势依然严峻。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医保工作中人员配备不足、基金监管形势严峻的问题,我局建议通过增加人员编制,增加监管经费、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率以缓解经费压力。

(一)积极联系上级部门、努力增加人员编制。我局将积极向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报告目前存在的困难,申请增加包括政府雇员在内的人员编制,同时规范借用人员管理制度,合理调配人员配置,盘活现有人才资源,努力实现人才效益最大化。

(二)、防范基金风险,强化医保监管取得成效。建立省、市、区(县、市)三级联动,市卫健、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联动配合的纵横联动监管机制,狠抓监管,力求实效。从各级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抽调业务精兵,组成长沙市医保联合监管队伍,实施联合监管,增强监管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同时创新医保监管制度,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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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