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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长沙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2-23 16:45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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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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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三)基本支出

(四)项目支出

第二部分??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情况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情况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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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起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市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和信息监测制度。

6、拟订由市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7、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负责建立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区县(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卫健委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内设6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处)、基金监管处和机关党组织(人事处)。根据编委核定,市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

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共有14个(综合部、财务部、门诊统筹部、稽核部、费用结算部、生育保险部、个人账户部、离休人员医保部、城乡居民医保部、职工医保部、机关事业单位医保部、救助部、长期护理险部、医药价格服务部),编委核定编制85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局机关:长沙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二)局属事业单位1个: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2019年1月22日成立。

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长沙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为副处级。其前身为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长沙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和所属二级机构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预算。收入中仅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又包括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2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29.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了22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及事务中心新进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29.47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312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9万元。支出较去年相比增加了223.5万元,主要增加因素有:基本支出增加369.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新进1人,事务中心新进12人,增加了人员办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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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29.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592.5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二)项目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36.9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为经常性业务专项,其中包括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经费(536.47万元),主要用于与纪检、公安部门联合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重大案件、医保局机关日常监管检查、新增协议医疗机构现场核审、按照国家省局部署,探索DRG等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公立医院新增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申请进行成本核算、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能、医疗救助系统运行维护费、官方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经费(100.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医疗保障经办事务工作的日常运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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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共计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公共经费预算拨款261.9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5.57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缩机关运行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7.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 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长沙市医疗保障监管会议,人数 400 人,内容为传达全市医疗保障监管政策等;培训费预算 0.5 万元,拟开展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培训与医保业务培训,人数 400 人,内容为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操作与医疗保障经办工作进行专题培训;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项目经费个数少,部门预算总额低,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局安排,信息系统由省医保局建设,因此本单位的部门预算除正常购买办公设备与办公用品等货物外,无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局整体支出3229.4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2592.51万元,项目支出636.96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29.47万元。项目支出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合计1个,涉及项目支出总金额为109.2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沙市医疗保障下属事业单位共保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更新车辆0台,其中,一般公务务用车0台,其他用车0辆。安排更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即为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情况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情况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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