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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医疗保障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2-02-22 14:26:15来源:长沙市医疗保障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起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市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和信息监测制度。

6、拟订由市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7、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负责建立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区县(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卫健委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机构设置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内设6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处)、基金监管处和机关党组织(人事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8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6.3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00.19万元,上升84.32%。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打击欺诈骗保专案经费”项目1个,新增专项经费981.60万元,二是新增1名转业干部与工资基数上升导致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186.39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2,186.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00.19万元,上升84.32%。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打击欺诈骗保专案经费”项目1个,新增专项经费981.60万元,二是新增1名转业干部与工资基数上升导致的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86.39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2,186.39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68.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18.0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518.0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管理、医疗服务价格成本审核、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重大案件、政府法律顾问、支付方式改革、门户网站运维服务、医疗保障日常监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长沙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68.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3万元,上升4.17%。主要是新增转业干部一名。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长沙市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20.5万元,主要是新购置公务用车和公务用车需求增大。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万元,拟召开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人数15人,内容为医疗保障工作的政策、组织、执行等内容;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新医保系统业务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新医保系统各模块的操作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3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8.3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8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32万元,项目支出1,518.0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