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财教指〔2019〕122号
关于下达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
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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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预〔2019〕1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单位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902助学金”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30308助学金”。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2〕75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补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及时足额安排应由地方承担的补助资金,保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在确定具体补助对象时,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7号)精神,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并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虚报冒领骗取补助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补助金等行为,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附件: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安排表
长沙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