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财预〔2019〕127号
关于下达2019年秋季学期中职(技校)学生
资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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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预〔2019〕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县、单位2018 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用于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请相应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302中专教育”,中职助学金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8助学金”;中职国家政策免学费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政策调整的要求,足额落实地方应分担的免学费和助学金补助资金,保障中职学校的良好运转。
二、各地要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教〔2018〕16号)精神,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5号)相关规定,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在资金分配时,优先将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做到全面覆盖、无遗漏。
三、各地财政部门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价格、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一边免费、一边收费”,杜绝通过虚报学生数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中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附件:
1、2019年秋季学期中职(技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预拨表
2、2019年秋季学期中职(技校)免学费(国家政策)补助资金预拨表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