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第一课 参保懂政策”直播政策解读(一)
1、问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吗?
答:《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社保。
2、问如何在网上办理单位员工异动增加或减少(参保或停保)?
答:目前员工异动线上、线下均可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线上渠道:
单位登录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社保服务”模块,选择“参保征缴”,增员业务先选择“人员增加-增员录入”录入信息,再选择“增员申报”完成申报;减员业务先选择“人员减少-减员录入”录入信息,再选择“减员申报”完成申报。注:无需再打印异动表等纸质资料。
(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
线下渠道:
企业用户由单位社保专管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员工异动;机关事业单位,则需要单位社保专管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新增人员的编制证明材料(如工资异动审批表)或减少人员的证明材料(如调令、离职申请)、湖南省社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申请表,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3、问职工登记的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发生了变化,应如何处理?
答:若职工参保信息与实际信息存在不一致,应及时进行变更申报。其中民族、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可在网上完成,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需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办理流程及地址:
线上流程:
登录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社保服务”模块,选择“参保征缴”,职工信息变更业务选择“职工信息变更录入”进行信息修改,完成后选择“职工信息变更申报”,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进行变更申报。
线下流程:
请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民主项信息变更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前往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特别说明:
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此类人员登记信息修正实现与社会保障卡卡管系统实名制认证,请提前完成省内社会保障卡申领。
4、问单位员工停保时,不小心将离职原因录入错误,怎么修改?
答:离职原因修改业务已实现用户单位全程网办,需由单位人事专员进行办理,线下经办机构无权限办理。
线上办理流程如下:
登录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社保服务”模块,选择“参保征缴”,选择“职工停保原因变更”,先在“停保原因变更申报”项目下录入相关需变更信息,再在“停保原因变更确认”项目下按系统提示和要求上传附件,完成变更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