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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申领失业金成功后,能否再将外省缴纳的失业保险转入到长沙,增加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时长?

来源:局劳动监察和信访处 发布时间:2025-06-26 10:05 字体大小:

答:申领失业金成功后,如要将外省的失业保险缴费月数转入长沙合并计算待遇,必须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办理失业保险跨省转移业务,具体操作如下: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将外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至湖南省内。转移成功后,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对应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核定待遇。单次累计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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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劳动监察和信访处
202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