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长发改投资【2019】135号
长沙高新区、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岳麓区、芙蓉区、开福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发改局:
为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现将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9〕325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请各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计划转发下达到辖区内具体项目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并抄送同级住保部门:一要督促项目单位组织好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做到中央预算内资金专户存储、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和浪费;二要加强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调度和监督检查,通过全国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项目库)按月调度(每月10日前)并如实更新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并将调度情况上报我委,各区县(市)对调度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三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部署,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其中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整体实施进度及手续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将追究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相关责任。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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