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一月典型案例
为加强警示教育,长沙市应急管理局从全市2025年1月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办理的案例中筛选出6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浏阳市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违规使用新材料、未按设计用途使用工(库)房案
【基本案情】2024年11月,浏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组织对浏阳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使用新材料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023年4月,该公司开始生产喷花(冷光)产品,因原材料单基粉供应紧张,便购买硝化纤维素替代单基粉生产喷花(冷光)产品,而硝化纤维素是一种新的烟花爆竹原材料,依法在使用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未按设计用途使用工(库)房:该公司将购买的硝化纤维素存放在103号黑火药库(危险等级1.1-2级),不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第4.3条“应按设计用途使用工(库)房,并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或标识,不应擅自改变生产作业流程、工(库)房用途和危险等级”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情况】浏阳市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违规使用新材料、未按设计用途使用工(库)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作出对该公司处壹拾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浏阳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改变工房用途生产作业案
【基本案情】2024年10月,浏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组织对浏阳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改变工房用途的问题:1、47号药饼中转(危险等级1.1-2级,限药量200千克)内混存一筐药柱(危险等级1.1-1级);2、119号化工原材料库(危险等级:甲类)其中一间内混存一框药柱(危险等级1.1-1级),不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第4.3条“应按设计用途使用工(库)房,并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或标识,不应擅自改变生产作业流程、工(库) 房用途和危险等级”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将47号药饼中转和119号化工原材料库内的药柱转移至药柱中转间,并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情况】浏阳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改变工房用途生产作业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对该公司处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浏阳市某烟花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超定量生产、破坏视频监控数据案
【基本案情】2024年10月,浏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浏阳市某烟花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超定量生产:42#包装间(危险等级1.1-2级,限药量80公斤),检查发现某一时刻实际包装15箱(10公斤/箱),共计药量150公斤,超定量70公斤;2、破坏视频监控数据信息逃避监管: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生产区负责人李某擅自删除19#上料车间和19#出料间(2024年10月22日0时至10月22日23:59分)作业时段的安全生产监控数据信息。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情况】浏阳市某烟花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超定量生产、破坏视频监控数据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作出对该公司处肆万玖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长沙市某涂料商行涉嫌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案
【基本案情】2025年1月,接黄花镇人民政府仓储专班线索,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长沙县某镇一民房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获五一油漆高级工业涂料276桶(20公斤/桶)、五一油漆必丽45桶(15L/桶)、五一油漆30桶(15L/桶)、五一油漆必丽306箱(4盒/箱,3L/盒),折合重量共计9837.3公斤,根据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上述物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经查,上述危险化学品系长沙市某涂料商行所有,该商行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租用该民房用于存放建材装饰涂料,而该民房不属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商行的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情况】长沙市某涂料商行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作出对该商行处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长沙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处罚案
【基本案情】2024年12月,望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长沙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有1名特种作业人员饶某(电焊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情况】长沙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望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作出对该公司处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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