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浏阳“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1月2日11 时40分,在浏阳市荷花街道建新村省道S530线(荷文公路)30km+726m处发生一起重型货车(赣CX6942)与大型普通客车(湘A04676D)相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79万余元。事故发生后,长沙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浏阳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并邀请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根据“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合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长沙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20日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并抄送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事故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落实落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长沙市应安委办组织成立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泉任组长,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浏阳市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参加的评估组。评估组按照评估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收集资料、现场检查,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市应安委办于2025年3月31日发函宜春市安全生产和防震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对涉及宜春市企业问题、责任追究意见、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建议由宜春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宜春市安全生产和防震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于2025年5月28日复函。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
1.江西江龙集团兴海汽运有限公司,由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4年6月25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江西江龙集团兴海汽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于2024年6月25日全额缴纳。
2.高安市金龙汽车修理厂、江西玲波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问题,由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落实情况:2025年5月28日,根据宜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复函的《长沙浏阳“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宜春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高安市交通运输局已吊销高安市金龙汽车修理厂《机动车维修业务许可证》,对江西玲波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暂停采用检验数据35天,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1.金×平,浏阳市公安局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立案调查。
落实情况:2024年9月23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处金×平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金×生,兴海汽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4年1月8日,浏阳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落实情况:2025年1月23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向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金×泉,兴海汽运公司安全部经理。2024 年1 月8 日,浏阳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落实情况:2025年1月23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金×泉不起诉。
4.王×秀,兴海汽运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员。2024年1月8日,浏阳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落实情况:2025年1月23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秀不起诉。
5.唐×文,金龙汽车修理厂法人。2024年1月17日,浏阳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落实情况:2025年1月23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唐×文不起诉。
(三)对有关公职人员的问责
对江西省高安市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职人员的问责意见,由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后移送宜春市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
落实情况:2025年5月28日,宜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复函了《长沙浏阳“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宜春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反馈对江西省高安市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情况。
(四)其他处理建议
对调查中发现浏阳市有关企业、属地街道及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建议由浏阳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落实情况:浏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应急、交通、公安等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已责成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公交发展有限公司、荷花街道办事处向浏阳市人民政府提交了书面检查,并组织对上述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成浏阳志盛礼花制造公司对监管存在的漏洞完成了整改。
二、事故防范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升道路运输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宜春市落实情况:一是市场准入防线。把控行业准入关口,结合宜春市危货运输市场实际,暂缓新增危货运输企业;针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车辆技术标准、从业人员资质、安全教育培训等要素纳入新增运力审核核心指标,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确保行业准入质量。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宜春市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2024年,全市累计组织“两类人员”安全考核50场次,1808人通过考核。同时,深化行业安全宣传与培训工作,2024年4月底分两批次组织300余名行业监管人员和重点企业代表参训;开展“人人讲安全”主题征文活动,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择优展示优秀作品。此外,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知识竞赛、应急演练、安全生产“五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全行业、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生产、积极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科技监管效能。秉持“科技兴安”理念,全面加强动态监控管理。充分运用江西省危化品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的比对功能,对非法改装车辆实施挂牌督办;常态化整治恶意屏蔽卫星定位装置等突出问题,对涉事企业采取暂停新增车辆业务等措施,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公安、货源地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严格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动态监控违规行为实行闭环管理,确保监管无死角。四是重拳整治突出问题。针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恶意屏蔽监管信号等顽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向浏阳、萍乡、醴陵等烟花爆竹主产区的公安、交通部门发送抄告函,实施跨区域联合惩戒,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屏蔽卫星信号数量从2024年2月的6324条锐减至12月的18条,降幅显著。同时,依法对13家危货运输企业的25辆非法改装车辆立案查处,并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此外,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三个一律”要求,开展5次联合督导,实地检查企业34家次,切实拧紧行业管理“安全阀”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二)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改装拼装车辆行为的监控。
宜春市落实情况:一方面,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按照《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安排,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要求,推动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4个部门形成3个检查小组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并聘请行业技术专家辅助,对全市12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只收费不检车、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使用作弊器伪造排放检验数据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监管效能,进一步推动检测检验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安全思想认识。另一方面,组织开展综合治理行动。根据《江西省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部署安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宜春市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聚焦风险隐患大、投诉举报多、问题高发频发等方面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在2024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建设工程质量、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坚持“检查一批、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目标,重拳打击整治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检验检测违法案件,集中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督促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年5月修订了《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的检查行为,强化审核监管工作,提升全市机动车检验工作服务水平。
(三)加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清堵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漏洞。
浏阳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浏阳市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月工作碰头会议议题;浏阳市安委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企业开展不定期抽查,督促严格落实“六必查”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查程序,核对清理400余台不符合条件的改型车辆;优化升级捷运通系统,对不能通过照片确认的运输车辆增加视频审核环节;对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维护公司,合理优化增加填报运输线路设置。
长沙市公安局先后多批次抽调300余名精干警力支援浏阳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工作,推动危爆行业安全生产根基进一步夯实。2024年以来共破获涉爆类刑事案件2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6人,逮捕59人,移送起诉109人;查处行政案件466起,行政拘留367人,捣毁非法生产窝点35个。罚企业214家,责令整改135家;收缴烟花成品半成品103365件,黑火药1636.632千克。对违法犯罪形成了有力惩戒警示作用。
2024年浏阳市公安局先后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夏季治安整治”、“外籍货车整治”、“城区交通整治”等专项行动,每周两次常态化开展大联合执法、超限超载整治等行动,全力防事故、除隐患、保安全。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全面组织行业警示教育,研究修订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浏阳市交管大队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的检查执法,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4605起,其中酒醉驾1375起,超员超速超载6027起、外籍货车违法3308起,刑事处理272人,行政拘留218人。
(四)规范城乡公交客运发展模式,全面取消城乡公交车辆站立区。
事故发生后,浏阳市人民政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公交网络,逐步规范城乡公交客运发展模式,努力确保城乡公交运营安全。
浏阳市公交发展有限公司将除事故车辆(已经报废处理)外的49台未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投入使用的N16809EV15型号车辆调配至城市公交运营,同时全面取消城乡公交车辆的站立区,对195台设置站立区的城乡公交车辆加装安全带,目前,浏阳市公交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投入城乡公交运营的车辆均不使用站立区,确保“一人一座一带”。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充分运用车巡、网巡等方式,定期对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对运营公交进行路面执法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确保城乡公交安全有序运行。
(五)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深化道路安全隐患多维度协同共治机制。
充分发挥道安机制办牵头抓总作用,全领域、全方位动态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挂图作战,动态销号。2024年公安部挂牌1处、长沙市重点风险隐患4处、长沙市挂牌督办隐患31处、第三轮校园周边排查的安全隐患7处,本级排查隐患95处,均已整改到位。以S530荷文公路打造“畅、安、舒、美”国家级美丽公路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联合多部门对S530全线进行隐患点位安全评估和分析,根据安全性评价报告结果,设计治理方案,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安全方面的项目建设包括路线局部改造、边坡开挖和防护治理、路侧护栏、标志标牌、路面标线、夜间发光设施等,投入建设资金500余万元,现已完成整改建设。
(六)进一步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多部门参与的长效机制。
事故发生后,浏阳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街道负责人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专题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成了执法大队牵头,派出所、交警中队、经发办、综治办、应急办、教发办、治超等部门联合参与的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实行领导干部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强力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
三、总体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检查评估:本起事故中涉及浏阳市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农村公交运营车辆配置有待进一步规范、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其整改及相关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均已落实到位,浏阳市人民政府按照调查组的建议,对有关企业、属地街道及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开展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完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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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浏阳“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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