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市直各机关、市属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区县(市)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监管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
现将《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26日
?
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残联字〔2022〕42号)要求,充分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考察湖南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以推动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通过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带动和促进其他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更加积极主动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多元就业渠道,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激发残疾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共享发展成果。努力消除基于残疾的歧视,切实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利,增进残疾人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发展进程、平等分享发展成果。
坚持多样化高质量。发挥职能部门主导作用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体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就业岗位,满足广大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需求。
(三)任务目标
到2025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1.5%的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直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市属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且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0.75%,鼓励其他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市、区县(市)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的残疾人。县、乡两级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的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行业特点,积极开发不少于1.5%且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且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0.45%。
(四)概念认定
本方案所称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有企业是指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残疾人就业,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通过公开录用、遴选、选调、公开招聘、军转安置等方式安排残疾人担任公务员、工作人员或职工,就业形式包括在编人员、劳动合同用工和劳务派遣等,其中劳务派遣方式需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派遣就业的残疾人计入其中一方,不得重复计算。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招录(聘)力度
1.制定规划计划。市残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根据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需要,提出相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工作任务。相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分别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计划,分年度明确工作任务,并及时报送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开展定向招录(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加大残疾人招录(聘)力度,同时结合部署任务和单位实际,积极采取专设职位、岗位等方式定向招录(聘)残疾人。定向招录(聘)残疾人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资格条件。(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3.适当降低门槛。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职位、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残疾人的职位、岗位,实行政策倾斜,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扩大面向长沙市户籍残疾人招录(聘)比例,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一般为大专以上学历(公务员招考可设置大学本科以上),原则上不设置专业限制。国有企业定向招聘残疾人,可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4.提供合理便利。定向招录(聘)可以采取适合残疾人的考试方法进行测评。有残疾人参加的招录(聘)考试,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经残疾人本人申请,考试主管部门或组织单位会同市残联审核确认,市残联应当协助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残疾人录(聘)用资格审查、考察时,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核验残疾人证件信息。(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严格体检政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或相关要求,不得额外增加与职位、岗位要求无关的身体条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录(聘),严格执行《湖南省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公务员职位体检条件(试行)》。残疾人有权保护个人隐私,用人单位在审核报考人员信息时,不得以残疾本身作为是否健康的依据。除明确要求外,不得以残疾人未主动说明残疾状况作为拒绝录(聘)用的理由。(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6.及时办理手续。对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的残疾人拟录(聘)用人选,除规定不得录(聘)用的情形和其他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外,要及时办理录(聘)用手续,或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安排就业入职。(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建立督查机制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按照业务分工,不定期组织对分管领域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就地督促整改。发现未按招录(聘)计划及时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提出新的招录(聘)计划。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在有合适岗位的情况下,应当在招聘计划中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根据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定向招聘符合要求的残疾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
(三)加强监督约束
市残联加强规划计划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好控编工作,市国资委统筹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岗位资源。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评选优先条件。(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文明办、市国资委、市残联)
(四)精准提供服务
市残联要准确掌握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尤其是应(往)届残疾人大学生的基本情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精准掌握军残情况,发挥好用人单位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和内容,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在面试、体检、岗前培训、无障碍沟通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定期公示情况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每年11月底前将当年安排和录(聘)用残疾人就业情况报市残联,由市残联定期向社会公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国资委协助开展数据查询、比对、核实等工作。国有企业应当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予以披露。(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计划阶段(2023年3月-6月)。相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根据《长沙市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名单》(附件1),按要求填报《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已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分年度安排计划表》(附件2)和《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在职名册》(附件3),依照业务对口原则,2023年6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国资委汇总后反馈给市残联。其它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将附件3反馈市残联汇总。
(二)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2025年11月)。组织召开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对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根据任务目标、时限及要求,综合运用公开录用、遴选、选调、公开招聘、军转安置等措施,分年度推动实施,确保到2025年实现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目标任务。
(三)总结提升建章立制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对“十四五”规划期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定向招录(聘)残疾人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互通有关数据资料,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等组成,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尤其是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的知晓率。采取专题访谈、典型案例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区县(市)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县(市)残联负责汇总工作情况和数据,每年11月底前报市残联。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88667303)
(市委编办实名制管理处,88667447)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88666078)
(市国资委干部处,85480982)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85110083)
(市残联教就部,84763362)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附件:1.长沙市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名单
2.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已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分年度安排计划表
3.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在职名册
?
?
附件1
长沙市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市直机关 | |||||
1 |
市委办公厅 |
14 |
市教育局 |
27 |
市商务局 |
2 |
市人大机关 |
15 |
市科学技术局 |
28 |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文物局) |
3 |
市政府办公厅 |
16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管理处) |
29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4 |
市政协机关 |
17 |
市公安局 |
30 |
市审计局 |
5 |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
18 |
市民政局 |
31 |
市应急管理局 |
6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19 |
市司法局 |
32 |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7 |
市人民检察院 |
20 |
市财政局 |
33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8 |
长沙经开区管委会 |
21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4 |
市统计局 |
9 |
宁乡经开区管委会 |
2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5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10 |
市委组织部 |
23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6 |
市总工会 |
11 |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
24 |
市交通运输局 |
37 |
湖南省坪塘监狱 |
12 |
市委政法委员会 |
25 |
市水利局 |
38 |
长沙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13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6 |
市农业农村局 |
||
市属事业单位 | |||||
1 |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长沙行政学院) |
11 |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21 |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2 |
长沙晚报社 |
12 |
长沙教育学院 (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
22 |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3 |
长沙学院 |
13 |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3 |
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
4 |
长沙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14 |
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 |
24 |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 |
5 |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5 |
长沙市制造业发展促进中心 |
25 |
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6 |
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 |
16 |
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
26 |
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 |
7 |
长沙广播电视发射中心 |
17 |
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
27 |
长沙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 (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
8 |
刘少奇同志纪念馆 (刘少奇故里管理局) |
18 |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
28 |
长沙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 (长沙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
9 |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19 |
长沙市中医康复医院 (长沙市按摩医院) |
29 |
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 (长沙市船舶检验中心) |
10 |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
20 |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 执法支队 |
30 |
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 |
31 |
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41 |
长沙市第四医院 (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51 |
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32 |
长沙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42 |
长沙市口腔医院 |
52 |
长沙市青少年宫 |
33 |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城郊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长沙市公路应急处置中心) |
43 |
长沙市中医医院 (长沙市第八医院)(加第七医院192) |
||
34 |
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
44 |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 |
||
35 |
长沙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45 |
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长沙市公共卫生检测检验中心、 长沙市健康教育所) |
||
36 |
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
46 |
长沙血液中心 |
||
37 |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
47 |
长沙生态动物园 (长沙动物园) |
||
38 |
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传染病医院127、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
48 |
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
||
39 |
长沙市中心医院 |
49 |
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 |
||
40 |
长沙市第三医院 |
50 |
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 |
||
市属国有企业 | |||||
1 |
长沙燃气实业有限公司 |
8 |
长沙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
15 |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
长沙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9 |
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16 |
长沙广播电视集团 |
3 |
长沙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 |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
长沙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1 |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18 |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5 |
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2 |
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9 |
长沙晚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6 |
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3 |
湖南湘新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7 |
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
14 |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备注:1.本表中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是指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直机关,编制67人(含)以上的市属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以及市属国有企业。编制人数统计日期为2023年2月。
2.请上述单位根据本文件“任务目标”自行计算本单位到2025年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核定的独立法人为计算单位,其中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直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市属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且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0.75%,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的应当根据行业特点,积极开发不少于1.5%且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且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0.45%。
3.鼓励其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市残联。
附件2
?
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已安排残疾人就业和
分年度安排计划表
?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 ???月 ???日
单位性质 |
单位编制 人数 |
实际在职 人数 |
已安排 残疾人 |
拟安排残疾人计划 |
备注 | ||||
机关 |
事业单位 |
国有企业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
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在职名册
?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残疾 类别 |
残疾人证号 |
岗位 性质 |
入职本单位时间 |
备注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岗位性质包括公务员、在编人员、政府雇员或劳务派遣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