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青年人才住房公积金
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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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青年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5〕2号),现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缴存政策
(一)适用对象
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在校青年人才(以下简称在校青年人才)。
(二)开户缴存要求
1.全国范围内无正常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2.在校青年人才在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应确定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缴存的上下限和其他缴存使用规定参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3.缴存期限内,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缴存,补缴视同为正常汇缴。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封存账户,欠缴部分无需补缴,后续符合开户条件的可重新启封缴存。
4.在校青年人才年满35周岁,或者超过毕业时间未再提供新的在读证明的,其正常状态的缴存账户将自动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账户,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执行。
(三)办理资料和流程
1.在校青年人才申请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2.在校青年人才应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长沙市在校青年人才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二、贷款政策
(一)适用对象
35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我市单位缴存青年人才。
(二)贷款条件
1.青年人才应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近6个月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2.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房。
3.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
1.青年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不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2.青年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至1.5倍,职工家庭同时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生育三孩等上浮贷款额度情形的不叠加计算,即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购买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5万元。
(四)办理资料和流程
青年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现行贷款政策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流程按照现行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细则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2025年6月1日前进窗的贷款资料按原政策规定执行,2025年6月1日起(含)进窗的贷款资料按新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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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