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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沙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3-03-25 16:13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长沙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有效增进了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保障和促进了财政工作的开展。
(一)健全公开机制,强化公开力度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如《长沙市财政系统信息报送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及范围,完善了考核标准,严格考核通报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到绩效考核范围,切实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联络机制,促进信息公开
为加强工作联系,确保信息及时采编,市局明确要求各区、县(市)财政局、局属处室及单位专人负责财政信息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报送备案。依据201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负责人制度,加强财政信息员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公开报送机制,切实保证财政信息每月报送及时、准确。
(三)规范公开流程,强化预算公开
市财政局预算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措施,2012年4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公开2012年74项重点民生资金的通知》,在2011年已公开50项重点民生项目资金(第一批)的基础上,公开其他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严格把控公开流程,分类分项分部门负责督促,预算公开领导小组严格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涉密性、时效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在安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畅通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互动
本着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在办好对内对外公开的渠道的基础上,继续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内部刊物、文件会议、宣传资料等媒介公开信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专题建设,更新财政网站,着力把长沙财政门户网站建设成为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向公众公开财政改革等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7条,其中工作动态182条,招投标信息287条,预算公开信息(重点民生项目资金)74项,其他类信息36条。长沙会计网、长沙政府采购网、长沙市非税收入网等子站点分别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潇月同学申请公开长沙市政府三公经费,我局已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并结合长沙实际情况给予了妥善答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市长信箱回复情况
年内共收到长沙财政网局长信箱信件8封,答复率100%。市政府督查室批转的市长信箱信件16封,其中公用事业类2封,经营纳税3封,住房服务1封,就业服务1封,社保服务2封,证件办理4封,教育服务2封,感谢信1封,答复率为100%。
  六、改进措施
尽管在2012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一是更新我局门户网站,规范网站发文电子流程,将门户网站进一步打造成政务公开、集群聚智、贴近群众的重要平台。二是公开信息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信息内容需要不断创新。
为在更高层次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内容,并做好相关栏目的维护、更新和答复工作,加强长沙财政门户网站建设,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办事的“快捷通道”,有力促进财政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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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长沙市财政局
201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