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09年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年3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fgw.changsha.gov.cn)上下载。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要求,也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专门配备了1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待点,方便公众上门咨询、查阅和受理。截止2009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1、强化组织保障。我委党委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优化办事程序等问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处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自2006年我委即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在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发改委服务窗口专人负责,并保障了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
2、加强制度建设。我委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列入了机关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结合发展改革工作的实际,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长沙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长沙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修改完善内部工作流转单,认真处理每一件申请,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便民。
3、推行在线办理。我委对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的前期工作进行了把关,信息中心进行了具体的项目实施。我委将发改委的三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了第一批在线办理事项中,积极组织各处室讨论,对内部的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全面实现了事项在线办理目标。
4、强化窗口工作。我委政务公开窗口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的办事原则,着力提高发改委职能运行的透明度,简化办事环节,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保持机关良好形象和优化经济建设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5、积极参与培训。我委积极参加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如政府办举办的新闻官培训、市委办举办的综合文秘培训、政务公开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等。并举办了委内信息公开和办公自动化的培训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09年底,本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8条。其中,政务公报(长沙市两型办简报、“十二五”规划简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资料等)信息326条,单位网站发布信息462条,政府服务窗口发布资料5份。
2、主动公开途径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途径包括长沙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changsha.gov.cn)、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发改委窗口、各类简报资料等。本年度窗口接待105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35人次,电话咨询421人次,借阅资料52份。发改委网站浏览量达1920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本机关200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信函申请。申请的信息内容是涉及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类信息。
2、申请处理情况
我委针对申请公开事项,积极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和衔接,了解真实申请意图,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提供了相关文件资料。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体现,更是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各处室的信息工作还不平衡,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审核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三是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还有待加强。
因此,我委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加强对委政务窗口指导,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接待态度等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二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设施,更新信息设备,在委内建设电子信息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在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新闻媒体上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规范政务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流程,特别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又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四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