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市公安局

长沙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沙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1-03-30 19:37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长沙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和减免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起至20101231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沙公安网下载。现将我局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概述                                                                     

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中心和信息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把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转变工作作风重要举措、惠及民生的重要内容来推进,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提升思想认识,强化机制保障,充分调动各级公安机关实施警务公开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以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介德为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湘江兼任办公室主任的警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并且明确了警务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警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警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媒体记者专访、出席新闻发布会、参与热线活动等,对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局共安排160余人具体负责警务信息公开和网络宣传工作,通过组织信息公开培训班,采取授课学习和以会代训方式,努力提高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规范制度建设。我局立足警务公开制度建设,先后制订并出台了《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长沙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工作制度》等37个推进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方案,确保了警务公开规范运行和纵深发展。一是建立健全警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按照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明确了警务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程序和责任部门。二是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警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和答复部门,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形式、程序、处理和答复流程。三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评议制度。将警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和群众代表,对警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进行评议,对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整改并答复。四是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多层次、广渠道的监督体制,完善公开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的监督体制,以及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网格监督体系。五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市局已将警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落实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严肃追究责任。

3、强化经费保障。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介德高度重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明确指示长沙公安机关必须大力加强信息化进程,始终要将民声、民心、民意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局多次拨款用于日常办公和完善警务信息公开窗口办公设施配置及网站建设。特别是对交警支队车管、驾管、处罚等办事服务大厅以及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进行全面改造,改善办公环境,完善公开内容,并增设了一批便民利民设施。

(二)坚持民本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1、创新日常工作机制。市局秉承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这一服务理念,继续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朝九晚五三项工作制度,通过流动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将窗口延伸到街道社区,方便了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切实为民排忧解难。我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增设老、幼、病、残、孕接待窗口,极大方便老人、小孩、孕妇等特殊群体办理出入境证件。为加大二代证办理力度,我局组织了专门的流动办证队,延伸窗口服务线,先后深入到四县市偏远乡村为200余人进行上门办证和信息采集工作,并实行送证上门服务。在高中学生会考前夕,流动办证队又积极配合学校进行上门办证和加急办证服务,先后为500余名学生在最短时间顺利办理了二代证。2010年以来,我局交警部门积极推行大车管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多层次、全方位布点,将车管服务向社区、企业、机关单位延伸,依托汽车销售4S店建立了5个车管便民服务站,让群众享受从新车购置到上牌的一站式服务,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肯定。此外,驾考中心面对驾考人数呈井喷式增长的实际情况,采取抽调民警充实驾考一线、取消双休加班加点、增加每台教练车考试受理报名人数、延长考试时间等措施,积极消化积压考生,满足考试需求。市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原则, 2010年共接待群众10977人次,受理事项7023件,全部办结。

2、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牢牢把握以人为本、依法全面公开、开拓创新和循序渐进四项基本原则,以点带面深化执法公开工作,推进阳光执法工程,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内实行民主执法决策和管理考核工作机制公开,继续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关于在执法办案中实行回复回告回访制度的规定》,对报警和刑事案件实行严格的执法办案回复回告回访制度。对外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媒体、执法公示栏(包括橱窗、电子显示触摸屏等)、宣传手册和网站等多种形式将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制度、程序、时限、结果查询方式等内容全部予以及时公开。为确保依法公开工作质量和绩效,市局将执法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执法质量考评,由纪检、法制、督察等部门进行监督考评。2010年,市局全面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大力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减少执法随意性,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3、认真办理市长信箱局长信箱市长信箱自开通以来,在市委、市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进行受理和交办。2010年,我局共受理市长信箱信件672件,回复率达100%。我们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解答人民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我们也将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信箱反映集中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出台相应的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此外, 2010年,市局局长信箱共收到李介德局长亲自批办的群众来信425件,所有信件全部批转相关责任单位限时办理,全部答复网民,直接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60余件。目前,局长信箱是长沙公安网页上点击率最高的栏目,每天点击率近千次。局长信箱开通以来,已收到群众的表扬感谢信近百封,群众对窗口单位的投诉率下降了69.7% ,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上升到95.3%

4、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在行政决策中,充分体现民意、注重维护民本、切实确保民生,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工作机制,我局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的酝酿、出台,一律严格按照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个步骤实施。对涉及公众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一律实行听证制度,有效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

(三)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切实增强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在警务公开过程中,我们根据公安工作实际,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本着能公开的尽量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的原则,不断提高警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对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事关民生、民心、民意的问题,及时、全面、真实地向社会主动公开。目前,通过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了包括机构设置、法律法规、警务纪律和办事程序等重点要求公开的15类警务信息;通过传媒和公安局外网门户网站公开警务资讯、警队建设、网上办事、工作动态等736项勤务信息,同时开通了专题专栏、交流互动和局长信息箱等栏目,为民众走进公安、了解公安提供了更加广泛的渠道。2010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8200余条。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充分运用传统方式和现代科技,以实际、实用和实效为原则,采用便于公众知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地实施公开。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传媒公开。2010年,市局在各级媒体建立宣传专栏、专题20余个,组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102余场次,刊播稿件10400篇(条),其中中央级媒体发稿520篇(条),省级媒体发稿5720篇(条),市级媒体发稿4160篇(条),设计制作各类宣传资料60余种,组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4500多条,发放宣传卡片、海报等宣传资料300万份二是运用湘警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公开。我们充分发挥网络载体平台作用,积极在湘警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警务信息。2010年,我局共公开各类警务信息3200余条。三是查询电话公开。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和派出所均设立了电话咨询服务,公开办事流程,主动为群众查询业务办理结果。四是窗口公开。市局各级办证大厅和基层所队窗口均独立制作了服务手册、办事指南,同时充分利用警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五是墙报公开。基层所队利用宣传橱窗、板报,张贴公布辖区治安形势、重点工作、群众常办事项流程,及时告知群众治安情况、加强防范、方便办事。监管支队监所墙报张贴公布了被传唤对象或犯罪嫌疑人应该知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生活卫生管理制度。六是卡片公开。派出所等基层一线民警均根据工作需求制作警民联系卡,卡片注明了民警姓名、联系方式、派出所的联系方式等内容。七是互动公开。通过开展警营开放日、大走访、社区述职评议、街头宣传、领导访谈等活动,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与群众联谊互动进行公开八是书面(口头)告知公开。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口头或书面告知的办法,使到公安机关办事的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办事程序和要求,使被传唤对象或犯罪嫌疑人知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深入推进了全局范围内执法公开工作的纵深发展。在公开时间上。我们将可公开信息根据公布时间分为长期公开信息、年度公开信息、半年公开信息、随时公开信息、重点公开信息。为确保警务公开的及时性,我们做到了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四)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有力保障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性和有序性

1行政审批提质提效。一是清理、缩减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自2004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连续开展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工作,对不必要和不适当的许可项目予以取消和调整。根据市政府106号令规定,全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我局调整、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有26项,分别由治安、交警、禁毒、网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内保、消防支队等7个支队负责具体实施。二是减少审批环节。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按照合法合理、精简效能、权责统一、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的原则,详细规定了每个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等要素,明确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并以窗口、网站为依托,上墙、上电子屏、上互联网进行了公示,做到业务受理一次性告知。同时,切实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改进审批方式。三是缩减行政审批时限。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限时审批制度,促进审批提速和服务提质,确保限时服务承诺坚决兑现。

2、规范权力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部署,长沙市公安局积极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制定了《长沙市公安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局多次召开会议对全市公安机关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有关事项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各个警种、各个部门要熟悉公安机关权力目录,对照自身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在执法权、人事权、物财权上加强权力运行公开化,确保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树立清廉公正的良好形象。同时要求各警种、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门分清类别,按照职能职责厘清人权、财权、物权、事权,梳理权力清单,编制权力目录,不能产生空白更不能滞后。2010年,全局各部委、支队、警校、分县市局对各自权力目录进行了厘清,共清理权力项目501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和减免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公安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为市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2项,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2010年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0年,市公安局共接受市民咨询近20万人次,其中公共查阅点当面接待12.3万余人次,接受电话咨询7万余人次,接受网上咨询2.7万人次。2010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8.6万人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市公安局努力贯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与申请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受到群众好评。2010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任何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长沙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增强,信息更新时效有待提高,在线便民措施有待丰富,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有待强化。下一步,将继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综合运用传统信息公开手段的同时,突出讯媒体优势,充分利用长沙警事官方微博等信息发布平台,有力、及时、广范围发布警务公开信息,进一步增强网上警民互动。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工作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长沙市公安局

             二年三月三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
长沙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19559
市公安局
新闻稿
长沙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201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