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导读]: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长沙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沙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西路140号,邮编:410005,电话:0731-82587700,传真:0731-82587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长沙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长沙市公安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势要求和长沙公安工作实际,坚持为民服务的理念,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全年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文件信息3136条,回复群众留言 2369条,回复时间注重实效、回复内容做到规范,主动向广大网民公开回应了“一女子凌晨在长沙街头被捅伤”“9.20女律师何阳被撞身亡案”“9.27万境水岸小学交通事故”等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20余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还原事实真相。 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的受理、转办、答复等工作中,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及时回告,对不能公开或不能提供书面回告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确保让群众满意。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工作中,长沙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共同研究讨论申请人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专案工作,起草相关报告、通知,制作相关文书。2019年,收到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9件,466件已按期办结,剩余1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行政复议5起,长沙市政府法制办、湖南省公安厅维持答复2起,纠正3起;行政诉讼10起,9起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起正在审理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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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1 |
11 |
21(2017-201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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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0 |
减37 |
264523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减2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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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0 |
24600 |
|
行政强制 |
3 |
0 |
614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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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67 |
1914671735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79 |
47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2 |
20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2 |
3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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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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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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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6 |
6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0 |
1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9 |
9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2 |
1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4 |
4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2 |
2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05 |
105 | ||||||
2.重复申请 |
22 |
2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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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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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4 |
4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471 |
0 |
47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3 |
13 |
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3 |
0 |
0 |
5 |
7 |
0? |
0 |
0 |
7 |
2 |
0 |
0? |
1 |
3 |
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时效性有待增强、规范性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往年的工作基础上更深入、更细致、更全面地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履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的职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工作模式,统筹落实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相关警种、部门严格落实市局文件要求,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无遗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群众办事 “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任务,督促相关警种、部门及时办理群众网上申请,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和宣传。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实现有效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使市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