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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林业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31 00:00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沙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137729;传真:0731-88137730;电子邮箱:csslyj@changsha.gov.cn)。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为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长沙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网站维护管理,并安排专人开展具体工作。

2、梳理工作机制与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3号),《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54号)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依照相关手续做好公开文件的报送工作。

3、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为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全面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增强干部职工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把《条例》的精神及要求融入到工作中,我局把《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和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及信息员学习《条例》,并对其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主要内容。2013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在市林业局网站公开信息231条,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接待21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95人次,电话咨询178人次,网上咨询28人次,查阅资料0份次。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18件,已办结18件。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林业局网站http://lyj.changsha.gov.cn/平台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关不予公开信息方面的咨询。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和诉讼申请。

六、工作人员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2人。

2、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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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市林业局
2014-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