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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民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4 00:00 字体大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受理处理市长信箱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自《条例》实施以来,市民政局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沙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changshamca.gov.cn/)和长沙政府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沙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邮编410001,联系电话:0731-88665432传真:0731-88665432电子信箱:csmz4442852@sina.com)。

一、情况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成立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通过近年的不断努力,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条例》和民政部、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编制了《长沙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长沙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3年版)。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在单位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二是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向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四是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首页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公众之声”、“热点问题”切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此外,我局还通过12345热线平台、网上咨询、窗口服务、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长沙民政信息网、长沙政府门户网站的民政局公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3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72条,全文电子化公开5696条。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4条。

三、受理处理市长信箱的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市长信箱群众来信及咨询投诉,涉及长沙市民政局职能范围内共回复信件106件,其中市长信件公开回复34件,不公开回复64件,公开咨询投诉2件,不公开咨询投诉6件,回复率达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全年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持续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定期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信息公开培训交流,增强全体同志信息公开意识;研究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加强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增强信息发布及时性和数据准确性,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和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014年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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