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下文简称《条例》)和《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长政发〔2014〕9号)等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编写。全文包括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行政诉讼(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统计数据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围绕“民生为本,民政为民”的工作主线,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为契机,以打造“阳光民政”为目标,着力完善平台、健全制度、强化保障、严格管理,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实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不断梳理和整改网站栏目,补充网站信息,突出可读性、便利性,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列入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管理,由办公室牵头,行政审批处、养老处、救助局、规财处、信息中心等处室参与,各处室单位均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程序和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民政信息,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民生事务为重点,将各项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部省市规范性文件在政策法规栏目予以全面公开。2019年协调制定的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和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均在相关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网上办事事项进行了梳理,并在新网站进行栏目的调整。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到民政的政务动态。一是升级门户网站。根据国办发47号文件中的网站规范要求,长沙市民政局网站需要按照市政府集约化建设相关要求,在市政府平台上对长沙市民政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网站整体建设围绕“简捷”、“便民”的原则,突出长沙市民政局特色,充分整合了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各项网站功能。二是在多个面向社会服务的民政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栏,重点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利用长沙当地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四是利用各镇(街)、村(居)宣传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通过“工作动态、办事大厅、政务公开、专题报道”等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86条,其中工作动态213篇,通知公告108篇,网站日均浏览量超过6000余人次。通过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接收47条市民来信,办理了47条,办结率100%。 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全面、及时、可读,进一步增强了门户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逐年增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涉及行政区划调整、基层民主自治、社会组织登记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利益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书面回复,回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建设、运转、发展情况良好,在服务群众,加强信息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二是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主动公开信息更新频率不高。
针对存在的不足,在新的一年里市民政局将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和改进方向,主要改进措施是: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配套的其他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促进信息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二是要继续将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主动向公众告知,作为提高我局行政能力和规范服务的有效途径;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做好工作人员培训,不断增加信息公开数量,提高更新的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长沙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