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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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厅)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长沙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坚持以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强化顶层设计。根据中央、省里要求,制定下发了《长沙市2019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重点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打造12345热线政务服务客服号等四个方面对2019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助推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贯彻落实新《条例》。2019年8月28日,组织开展2019年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培训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具体要求,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邀请了省政务管理服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专家授课,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将“五公开”(即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从源头上确定公文的公开属性。组织全市9个区县(市)政府、15个园区管委会、40个市直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进行更新。
(三)积极做好主动公开。编制发布2018年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督促各区县(市)政府及各市直部门在3月31日之前依法依规完成年报的发布工作。牵头组织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等16家单位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答卷”专栏保障。下发通知要求长沙市档案馆、长沙市图书馆、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置和维护工作。按季度统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情况。根据中央、省里文件要求,结合长沙实际,制定出台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9〕15号),督促指导各单位文件落实情况。
(四)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开展了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系列解读。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统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沙市支持快递业发展十条措施》《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施方案》长沙“小升初”大改革、《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0余个文件多形式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度解读。围绕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民生事项,对全年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深度解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长沙晚报》《长沙新闻》配发解读图表、图解、视频,增强市政府决策透明度。
(五)加强政民互动交流。扩大政民互动推进公众参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搭建统一互动交流平台,开通“市长信箱”“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民意征集”等互动交流栏目,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拓展政府互动交流覆盖面,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2019年,回复市民信件31310封,办结“人民网”市民留言303条,开展“在线访谈”20期,召开新闻发布会18场,开展网上调查4期。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1号)有关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专栏公开了由市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17件答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2017-2019) | |
规章 |
2 |
2 |
4 | |
规范性文件 |
62 |
62 |
2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2585347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6 |
6? |
27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1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5 |
4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3 |
2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7 |
6? |
15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11? |
1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38? |
38? | |||||||
(七)总计 |
271 |
6 |
27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1 |
1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8 |
2 |
1? |
11 |
26 |
1? |
27 |
1? |
1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省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该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范围、职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尤其是信息审查和发布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和调整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长沙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1-8866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