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审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要求,由长沙市审计局编制。报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6年度,依照上级政策法规精神,长沙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阳光审计、透明审计建设。2016年度,市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200余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3条,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公开投诉,也没有发生失密、泄密等信息公开事故。
二、政府信息公开特色做法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坚持审计工作与信息公开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制定局机关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计划,优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使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应急响应机制,明确一位副局长担任专门的新闻发言人,制定《长沙市审计局“同级审”公告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归口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自纠自查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门户网站等重要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跟踪检查,坚持每2周自查一次,每半年进行1次大的清理,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处室纠正或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连续、准确和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下发《长沙市审计局机关信息宣传工作目标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明确2016年信息宣传工作任务的通知》和《长沙市审计局零差错行为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并对信息公开差错行为进行严格的追责和问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
(二)重大项目审计情况公开常态化。针对重点项目审计情况等重点或敏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确相关责任处室负责,确保在安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做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每年年初制定审计项目公告计划,将涉及民生、社会关注的一些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如制定《2016年度审计项目公告计划》,并通过门户网站和《长沙晚报》公告了《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20个预算单位2015年度决算草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个预算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等六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11个审计结果,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多元化。本着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积极拓宽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的多元化。抓好抓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和《长沙审计简讯》这三个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优化门户网站版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栏目。刊发《长沙审计简讯》16期,包含各类工作信息160余篇;在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及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各类信息200余篇。抢占新闻媒体信息源,在审计署网站、《中国审计》(中文核心刊物)、《中国审计报》等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信息60余篇;在《湖南日报》、《潇湘晨报》、《审计观察》等省级媒体及《长沙晚报》、《城市审计》等市级媒体发布信息50余篇。畅通依申请公开审计信息渠道,及时办理“市长信箱”、“局长信箱”信件7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事项6件,回复率100%,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零”投诉。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2016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及时性还需加强、市局门户网站建设离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部分栏目存在信息较少等问题。
下一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版面,增设或调整相关栏目,确保及时动态更新,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监督审计工作的重要平台。二是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审计机关内部管理、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有计划、有步骤的公开审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长沙市审计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