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1年以来,市安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安监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卫红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玉玺,副局长梁明孝、曹惠民、钟才发、李建勋、李志兵,纪检组长杨友良,副局长刘金泽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指导、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办公室全面协调、指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政务信息发布审查审批制度。起草制订了《关于规范长沙市安全生产信息网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了责任处(室)提交政务信息发布方式、栏目等内容,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专人在《长沙市安全生产信息网》进行分类集中发布,防止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公告、通知),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市政府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了《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长沙市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全面升级改版《长沙市安全生产信息网》,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增设全新工作栏目,加强了网站的动态监管,确保网站信息安全。三是加强监督考核。设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局长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安全文化、安委会工作、安全科技、办事服务指南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2011年度,《长沙市安全生产信息网》共发布信息1417条。其中,机构介绍信息4条、法律法规信息56条、工作动态信息519条、通知公告476条、安全培训信息21条、安委会工作信息10条、安全科技信息33条、协会工作信息1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局政务公开栏、长沙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局机关办公室设立了信息公开点,提高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相关责任处室加大对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的报送力度,通过《长沙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广泛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受理任何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收费情况。
目前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咨询等完全是无偿提供,不涉及收费事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及方式还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