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长沙市安全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通知要求,着力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平时督查、强化年终考核等方面下功夫,有力保障了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机制及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根据局领导变化情况,及进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办公室的局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机关总支负责人和监察支队支队长任成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任主任,局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包括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协调本单位保密机构、各处(室)及有关部门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以及承担本单位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公告、通知),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编制了《长沙市安全监管局信息公开指南》,将市安全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2016年,共发布行政许可公告32期、执法计划及结果公示58期、事故通报4起、人事公告9期,文件通知132个,其余各类信息798条,日更新率超过每天3条。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审批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痕迹化全程管理,避免出现失控失管等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处室、方式和程序等。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正确指导和协助群众查询政府公开信息以及办理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今年以来,市安全监管局未受理任何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渠道建设情况。2016年8月,对局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信息公开、网上交流和在线办事等功能得到加强,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强化,工作成效更加明显。2016年,共回复“局长信箱”网上信访件24件,收到公众意见建议12条。截至2017年2月底,“长沙安监”微信听众2329个,主动发布信息1143条,条均阅读200余次。对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置电子显示屏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发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文件以及行政许可办事流程等内容,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五)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其他政务公开情况。坚持把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按程序及时进行公开发布,第一时间回应社会民众关切。2016年,市安全监管局在市政府重点公开目录中公开了市本级牵头调查的4起事故调查报告;对21名个人、5家企业因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被行政处罚的结果在市局网上进行了发布。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情况。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按照各责任处室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办理时限和公开效果进行量化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处室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印发了《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公开的内容及措施、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流程和工作要求等进行明确,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
目前,市安全监督局网上信息发布都是按照规定免费主动公开,不存在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2016年,也没有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的通知》(长政办函〔2016〕139号)情况
(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情况。结合今年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的“监管执法年”活动,坚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在新改版的局网站设置了“监管执法年”和“行政执法”专栏,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2016年在局网站共发布监管执法信息57条,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32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12次,执法检查结果公示13次。
(二)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情况。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出台的《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划统计、政策法规等11类需要公开的内容及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特别是对公开的流程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分头采编、统一发布的工作要求。二是搭建公开平台。结合局网站改版,全新开设了“办事服务”频道,对局分管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和安全培训等6类业务,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以及办事所需的证件、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
(三)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情况。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通过局网站发布《长沙市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长沙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危险化学品全程安全管理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同时,在局网站设置了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宣传两项内容的问卷调查,收到有效问卷385份,同时,通过“局长信箱”收集意见建议,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政策制定。
(四)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情况。着力健全信息发布制度,特别是对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烟花爆竹经营及仓储单位专项治理等关注度较高的情况,及时通过局网站进行公布,其中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每月在网上进行通报,已经是广大民众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预警的重要渠道。特别是中央、省、市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任务,及时通过网站发布督查行动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督查结束后,第一时间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共发布露天矿山专项整治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监管执法年”活动等工作落实情况通报24份。
三、存在问题
(一)检查考核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比如检查制度、考核制度,对局机关各处室还没有很好地进行运用,对各县区(市)安全监管局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也还没有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二)网上互动栏目内容的设置和回复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改进。虽然2016年对局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用户的体验度得到大幅提升,但网上互动栏目内容的设置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导致统计的数据参考价值不大。还有网上信箱信件的处理,虽然处理的时间在限定时间内,但有些基础问题,也因为走流程造成不能马上回复,网站快捷便利的优势没有很好地发挥。“长沙安监”微信公众号用户交互功能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拓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着眼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继续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坚持创新形式、拓展载体,畅通市安全监管局和社会民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审查、舆情风险评估、统计报送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用制度规范办理流程,用机制促进工作落实。进一步畅通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的内部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三)积极拓展新媒体服务功能。继续加强长沙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网站建设,完善相关栏目功能,提高用户体验度,切实发挥作用效益。根据政务服务发展需要,继续拓展“长沙安监”微信功能,加快与实体政务大厅的资源共享,向社会民众提供行政许可审批、特种作业证培训考试等服务信息的告知提醒,强化事项办理的跟踪督促,精选推送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的资讯。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