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浏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在2019年度浏阳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2019年浏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既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年,也是政府机构改革年。我市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式。现就2019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改革后市政府机构设置,及时调整浏阳市人民政府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更新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内容的通知》(浏政务领办发〔2019〕10号),组织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及时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调整编制浏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流程图,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式。
(二)全面推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成果。2018年我市顺利通过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验收,2019年在全市全面推广试点工作成果。一是编制办事指南,根据群众办事需求,明确事项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11个要素,并在市民之家和32个乡镇(街道)政务大厅显眼位置摆放。二是统一规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标识标牌,包括导向牌、横牌、工作时间牌、政务公开栏等。三是推动决策、管理、执行、服务、结果等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重点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以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引,在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浏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一是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和深化三大攻坚战领域、“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以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提高宏观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加强与市场的沟通,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群体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
(四)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与审批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帮(代)办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编制。一是承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2019年已完成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结构图,梳理了标准化明细表,包括通用基础和服务保障标准167项、政务服务事项600项。计划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试点任务,保障项目顺利验收,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浏阳经验。二是承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审批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帮(代)办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编制工作。2019年5月,成立审批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帮(代)办服务规范标准起草工作组,通过省内外多地调研学习,经十余次修订,于2019年10月31日对外发布,12月30日正式实施。
(五)公开结合服务,助力“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便民化。按照长沙市“四级九统”原则,全面梳理浏阳市本级政务事项目录4600项,2019年已完成全部事项实施清单填报,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发布率为100%。通过梳理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受理材料、规范服务场所等途径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编制214项“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并在市民之家“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大厅触摸查询机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2019年4月22日,我市在省政务管理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就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典型发言。
(六)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政务公开。一是按照《浏阳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浏政务领办发〔2018〕5号),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六个一”(一个服务大厅、一个公开栏、一本公开台账、一部便民电话、一个意见箱、一张便民卡)要求,打造乡镇(街道)标准化政务公开场所。 二是下发《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浏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办事服务的函》(浏行审函〔2019〕85号),要求各村(社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
(七)开展全市业务培训。2019年9月20日,我市召开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全市60个市直单位专干和32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参会。会议邀请省政务管理服务局领导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解读,对如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87(自2009年起)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50 |
-249 |
55223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06 |
-84 |
53121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335 |
-98 |
508793 |
行政强制 |
218 |
+6 |
1268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09 |
1946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2 |
1 |
0 |
0 |
3 |
0 |
16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2 |
0 |
0 |
0 |
0 |
0 |
1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5 |
0 |
0 |
0 |
1 |
0 |
6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7 |
0 |
0 |
0 |
2 |
0 |
9 | ||
(七)总计 |
162 |
1 |
0 |
0 |
3 |
0 |
16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1 |
0 |
1 |
0 |
2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开形式还需更加丰富。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以文字为主,图片类、视频类较少。今后将在保证信息质量、时效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使用图片、视频,使信息内容更生动、直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需多捕捉现场照片和摄像。
(二)依申请公开还需更加规范。个别部门(单位)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受理、办理、告知,处理流程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需对相关单位加强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管理科联系(地址: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406室,邮编:410300,联系电话:0731-83603968,电子邮箱:lyszfxxgk@163.com)。
浏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