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减少跑动次数,实现残疾人证办理“一件事一次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实行残疾人“一件事一次办”的通知》(湘残联字〔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现将推进残疾人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和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 。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补贴对象: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以上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扩面情况以当地制定的政策文件为准)。
补贴对象: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以上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扩面情况以当地制定的政策文件为准)。
对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等缴费特别困难群体,按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给予全部代缴。对其他等级残疾人,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政策按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给予部分或全部代缴。
对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对三、四级残疾人且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对三、四级残疾人员且为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给予50%的资助。
持有残疾人证且有就业培训、咨询和职业介绍需求,可以申请登记。
区县(市)残联负责对申请人资料进行 线上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并通过办证系统向相关指 定医院发起评残请求,同时告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去指定医院 进行评残评定。
指定医院负责对残疾人证申请人按照国家 标准完成残疾评定,规范填写《残疾评定表》(必须要有评残医 生手写签名和医院公章)。指定医院应在申请人评残结束后的3 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评残(含《残疾评定表》扫描件)录入 和上传至办证系统(由长沙市残联开通账号)。评残纸质资料由 指定医院留存,并定期邮寄至区县(市)残联或由区县(市)残 联定期到指定医院领取。
申请人对评残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起始日或收到评残结 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无异议的,区县(市)残 联应在公示起始日或告知评残结论后的13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建档等操作。 不涉及评残的残疾人证其他相关办理事项, 一般应在申请当 日办结。
区县(市)残联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和告知。
区县(市)残联在接到指定医院评残结论后的3个工作日 内,对符合残疾标准的成年申请人的评残结论进行公示(申请人 可通过省残联网站或公众号:“湖南残联”— “评残公示”专栏 进行查询评残结论与救济权利);对不符合残疾标准或未成年申 请人的评残结论和复核权利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或法 定监护人)。办证系统有评残结果推送的,区县(市)残联可不 再另行告知。
区县(市)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初 审、残疾评定结论、公示结果意见进行审核、批准、备案。
对市内居住的申请人实行寄(送)残 疾人证上门服务,鼓励各区县(市)实行市内免费邮寄证件服务。 不具备邮寄条件的,应通过乡、村两级残疾人组织自出证15日内 代领代送残疾人证上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到县或乡级残联领证。
办理部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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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残联 | 0731-85135281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 0731-88999181 |
芙蓉区残联 | 0731-84683400 |
天心区残联 | 0731-85898114 |
开福区残联 | 0731-84390335 |
雨花区残联 | 0731-85882052 |
望城区残联 | 0731-88071969 |
长沙县残联 | 0731-84095236 |
浏阳市残联 | 0731-83667380 |
宁乡市残联 | 0731-8784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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